近日,市财政拨付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274万元。其中:禁牧补贴12754万元,牧民生产资料补贴325万元,燃油补贴195万元,涉及达茂旗、九原区、昆区、石拐区四个旗县区,享受补助的天然草场2415万亩,全市有6500户牧民受益。
该奖励机制是国家为保护草原、增加牧民收入而实施的一项惠牧工程,补贴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2009年底统计的承包草原且目前仍在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纯牧户和种草牧民。
今年,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我市本级财政投入5150万元用于草原禁牧牧民生产生活补贴。
包头日报记者 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