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座谈会议在重庆市召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监察专员辛广龙出席了会议。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郭银泉带队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3年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25个产煤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通报了2013年度一级标准化煤矿评审等有关情况,辛广龙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对我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自治区及时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及实用手册,并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及煤矿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会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大型煤矿进行考核认定;盟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中、小型煤矿进行考核认定。三是滚动升级目标明确。要求大型煤矿一年内达到一级标准;中型煤矿两年内达到一级标准;井工煤矿生产规模45万吨/年的,露天煤矿生产规模100万吨/年以下的(不含100万吨/年)三年内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四是实施了动态达标。新建、技改、资源整合等建设煤矿按建设阶段的不同要求考核动态达标工作,但不评级;生产煤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评。截止2014年4月20日,全区已有238处煤矿通过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标准达标考核考评(其中:一级67处,二级92处,三级79处)。
会议采纳了我区提出对国家标准进行修改的八项建议。
会议还就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一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委托中国煤炭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2013年度一级标准化煤矿进行现场抽查。二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各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标准。四是继续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通报制度,制定等级评审、颁牌、奖惩等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