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洗浴中心打过工,男子利用自己对洗浴中心环境、作息时间及管理情况等的熟悉,先后对10余家洗浴中心的更衣柜实施撬盗,价值6万余元的顾客财物遭其黑手。说起这样做的原因,他自称是“为补贴家用”。

  前几年,外省男子王某某携妻来到我市,两人育有一双儿女,王某某以打工维持生计,日子一直过得比较拮据。王某某在洗浴中心打过工,对洗浴中心的位置环境、作息时间及管理情况等了如指掌,于是盯上了洗浴中心的更衣柜。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王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凿子、改锥等作案工具,以洗浴住宿为名,在呼和浩特市区及和林格尔县的10余家洗浴中心频频作案。他趁顾客和管理人员凌晨熟睡之机,大肆撬盗洗浴中心的更衣柜,然后借口有事匆匆结账离开。经查,王某某共窃得现金4.1万余元,还有三星、苹果等品牌手机7部,所盗手机均被其低价出售。经和林格尔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被盗手机价值1.8万余元。王某某涉案金额共计6万余元,赃款均被其用于家庭开销。

  落网时,被问到作案动机时,王某某称:“打工赚钱有限,生活拮据,为了补贴家用才盗窃的。”

  依法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上,检方于昨日依法以盗窃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