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从解决老同志最为关心的生活待遇入手,建章立制、积极整改,为老干部提供服务。

    今年以来,该局积极协调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出台5个政策性文件,较大幅度提高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公用经费标准、红军和红军遗孀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让全区1.4万多名离休干部受益。为推动政策文件落到实处,该局还组成5个调研检查组,深入10个盟市、22个旗县、2个区直企业,对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发放、“三个机制”运行、护理费和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机制建立、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该局还制定出台了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要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对老干部做到每季度必访、生病住院必访、有困难必访、重要节日必访、发生重大变故必访“五必访”,及时了解老同志的思想、身体状况和生活所需,积极协调解决老同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分成21个工作组,对在呼和浩特市区居住的近900名区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登门走访。为了提高服务老干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局对机关原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制度3项,新制定制度10项,修订完善制度33项,整理编印了《工作制度汇编》,为更好地服务老干部提供了依据。 (作者 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