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内蒙古今年拟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6.8万辆,其中首府将淘汰15296辆,今后转入内蒙古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严禁其他省市的黄标车转入内蒙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五部委《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级交管部门必须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在日常路检路查中从严查处报废车。新注册的机动车根据燃料不同尾气排放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禁止机动车销售企业销售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禁止二手车市场交易尾气不达标车辆,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行注册登记和交易。

    各级交管部门还将对黄标车、老旧车的行驶区域、路线和时间段进行限定。10月底前各地要完成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要加大路面动态巡逻管控,运用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形成对黄标车、老旧车的严查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