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该局决定注销乌兰察布广播网和兴安人民广播电台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从即日起,这两个网站不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目前,乌兰察布广播网域名、网页不存在,已停止运行;兴安人民广播电台网站内容更新日期为2012年4月,且两家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均已过期,未提出续办手续申请。许可证编号分别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内蒙古备2011001号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内蒙古备2010004号。(记者  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