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青年发现自己银行卡绑定的支付平台自动消费了30000元,一怒之下状告银行。调查后才发现,原来至少一半款项被女友网购花光了。近日,南沙法院一审认定涉案交易不属于伪卡交易,驳回其诉讼请求。

  甘先生于今年8月开办了储蓄卡,当日分三次存入了30130元。9月2日,甘先生发现多个支付平台自动消费了30000元,4日便向公安报案。甘先生认为,银行没有对银行卡内的存款进行安全保障,于是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经法院审理,这“消失”的30000元全部是网购交易。银行提交了一份监控录像。录像中,甘先生于9月2日口头挂失了这张银行卡,理由是他发现此卡发生了自己不知情的交易。但第二天,他就亲自到柜台办理解除此银行卡的挂失,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甘先生事后才知道是他的女友用他的卡网购消费了15000元,并且承认了这个事实。

  那剩下的15000元是不是也是他女友网购“败”掉了呢?法院认为,甘先生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泄露给其女友,因此,损失款项有可能是甘先生授权别人所为。

  法院认为,甘先生提供的证据既不能证实其已遭受经济损失30000元,也不能证实银行存在过错,故驳回甘先生的诉讼请求。(南都讯 见习记者 李双记者 张钊 通讯员 夏江丽)